提交时间
博士生:4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送审申请的,其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保证本学期返回,之后提交学位论文送审申请的,其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不能保证本学期返回。请各位博士生合理规划学位论文提交送审时间。
硕士生:研究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至多可上传1篇论文。导师在线学术审查前,上传的学位论文可编辑,可删除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将关闭,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
二、导师审查。
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经导师在线学术审查通过后进入论文检测环节。
三、论文检测。
1.本学期送审前集中首检截止时间:5月9日。
2.集中首检期间,学位办于每周周一集中下载导师学术审查通过的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并于当周将检测结果上传平台,研究生、导师、秘书均可登录平台查看。
四、送审资格审核。
(1)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前,需向学位办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首次送审:
①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② 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说明;
③ 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审查表;
④ 论文评阅费校内转账单(仅2015级及以前博士生需提供,2013-2015级博士生360元);
⑤ 博士研究生超期送审声明书(非集中送审时间提交送审博士生)。
非首次送审:
① 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送审申请表;
② 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审查表;
③ 论文评阅费校内转账单(具体金额按送审份数计算,570元/份);
④ 博士研究生超期送审声明书(非集中送审时间提交送审博士生)。
(2)硕士生需在所在学院规定时间(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硕士生4月10日前)内向学院提交:
首次送审:
①论文评阅费校内转账单(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硕士生,800元/人;其他学科(专业)硕士生按所在学院要求);
②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说明。
非首次送审:
①《学位论文检测审查表》;
②《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送审申请表》;
③论文评阅费校内转账单(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硕士生,具体金额按送审份数计算,400元/份;其他学科(专业)硕士生按所在学院要求)。
五、论文送审
论文检测、送审资格审核均通过的博士、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硕士论文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送审。其他学科(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按所在学院规定进行送审。
六、评审结果反馈
博士论文送审结果由学位办通知博士生及其导师;硕士生由学院通知研究生及其导师。
七、其他事项
(1)对论文评阅结论为需修改后重新送审的,申请人须在最长学习年限期满【博士生7年,硕士生5年】前3个月完成论文修改,未按期完成论文修改或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提出学位申请的,按放弃申请学位处理。
(2)对2次提交论文送审,论文评阅结论均为“申请无效”的申请人,终止其学位申请。
(3)若申请人及其导师因学术观点等原因对论文评阅结论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全部论文评阅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织本研究领域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评议。如评阅意见内容属实,则维持评阅意见的结论意见;如确属学术争议,可向校学位办申请,由学位办组织再次送审。再次送审的评阅意见中仍存在“修改后再次评阅”或“不同意答辩”的,申诉无效。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诉按放弃学位申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