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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10-29 阅览

​关于申报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发布日期:2018-10-29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2018〕273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中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重点科研项目,采取自由申报,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评审的方式;专项科研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采取“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方式。为了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该类计划项目的有关申报与评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专项科研项目结题需2篇论文,其中1篇核心期刊。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结题目标需至少3篇论文,其中2篇核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需至少2篇核心期刊;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结题需要至少5篇论文,其中3篇核心。

二、资助条件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8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实验室、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0岁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3.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量最多不超过3项

4.各学院应严格把关,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5. 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6.经费预算合理。人文社科专项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专项经费预算不超过2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不超过3万元、重点实验室项目不超过5万元,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201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不超过60万元。最终获准金额以教育厅文件为准。

7.服务地方专项的申请,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申请项目须经过专门机构的检索查新;

(3)已经过小试,并经生产企业试用证明技术先进、可行,或通过省级以上专业机构的检测认定;

(4)已和省内相关企业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

8.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1)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离、退休人员;申请单位的兼职人员。

(2)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或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三、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指标

(1)教育厅根据我校近年申报和结题情况,给我校分配45个专项科研项目指标(人文社会科学专项15项,自然科学专项30项)。

(2)学校综合考虑各学院近2年国家基金青年项目申报、获准数及重点学科培育等因素,确定各学院2019年度指标。(指标另附)

四、专项科研项目评审机构与评审程序

1.评审机构及督导

(1)学校成立“教育厅专项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2019年度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的总体部署、安排和指导。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郝际平

副主任:刘艳峰

委 员:各学院主管科技工作的副院长

秘 书:瞿伟、牛广召

(2)各学院成立“教育厅专项项目专家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2019年度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的组织和评审。评审小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各学院“教育厅专项项目专家评审小组”需报科技处备案;

(3)科技处分派工作人员参加各学院专项评审会。

2.申报与评审

(1)各学院组织申报工作,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各学院需将拟申报项目按照教育厅要求进入教育厅系统进行查重)。

(2)各学院将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科技处同时在科技网进行公示。

(3)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项目清单、评审工作总结(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推荐人员的申请书(电子及纸质版)提交科技处。

(4)最终申报人资格不符合或者报送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该项目无法向上申报的,其所占指标由学校统一调配,并对本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指标数按比例递减。

五、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1.2019年教育厅项目使用《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教育厅申报账号为终身账号。已承担过项目的教师可使用原账号,未承担项目的教师由学院授权新账号。

2.专项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及要求

(1)10月26日—11月16日,各学院安排申报、评审及公示工作;同期,学校在科技网上公示各单位评审结果;

(2)11月17—11月21日,各学院按照公示的项目申报人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11月22—11月23日,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项目清单1,作总结(加盖学院公章)1份,系统生成的申请书2份交至科技处相关部门。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及要求

自由申报,网络录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8:00。

纸件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系统生成的申请书7份交至科技处相关部门。

4.重点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及要求

可以申报重点实验室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的平台清单请见附件2。

重点实验室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每个平台申报3-5项,并列出推荐顺序

2018年新成立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限报1项,之前成立的协同创新中心不限项数,需列出推荐顺序。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8:00。

纸件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系统生成的申请书7份交至科技处相关部门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科技处项目部(自然专项、服务地方专项)

联系电话:82202227

联系人:许漫 高音

科技处基地部(人文专项、重点科研项目)

联系电话:82201802

联系人:陈晓、高艺源

科技处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