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重点实验室科研创新发展,加强与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及产业界的合作与交流,西部绿色建筑国家重点实验室(State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Building in Western China)根据科技部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管理要求,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深化与国内外高水平同行之间的合作,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建立新的技术平台,推动绿色建筑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旨在取得一批高水平的自主创新成果。
开放基金设立和遴选的基本原则:符合实验室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本年度开放基金指南,提倡自主创新,强强联合,鼓励前瞻性探索,优先支持国际合作类开放基金的申请。
一、资助领域
开放基金旨在支持服务绿色建筑领域国家重大需求,对相关应急事件做出快速反应;2023年度开放基金重点支持绿色建筑低碳设计与低碳技术、西部绿色宜居城乡规划、智能运维、智能建造等研究。
二、申请须知
1.本年度开放基金平均资助强度为3-5万元/项,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
2.凡具有讲师(含)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内外学者均可申请。开放基金鼓励校内外科研人员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校外人员。
3.开放基金尚未结题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可申请,申请人本年度申报开放课题项目不得超过1项。
4.项目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一式三份)寄送至实验室(邮寄地址见后),同时将电子档(电子档命名:2023开放基金-姓名-单位)发送至klgb@xauat.edu.cn。
5.实验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学术委员会及主任办公会审议,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项目获批立项后,需填写责任书(一式三份)。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经费依据项目进展情况按年度拨付,实行单独核算。
6.经费使用需符合相关经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预算执行。
三、项目考核及研究成果归属
1.开放基金负责人应在第一年年末提交进展报告,对于未提交进展报告或进展报告未满足成果要求的项目,实验室有权调整项目资助进度或中止资助。第二年年末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和奖项等)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文件。中止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实验室各类项目。
2.研究成果应为所资助项目产出,成果内容应与项目研究任务密切相关,且不少于下表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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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要求1 |
成果要求2 |
一般资助项目 |
1篇SCI期刊 或2篇EI/CSCD期刊收录论文 |
1篇建筑学A类期刊 或2篇B类期刊收录论文 |
重点资助项目 |
2篇SCI期刊 或3篇EI/CSCD期刊收录论文 |
1篇建筑学A类和1篇建筑学B类期刊 或3篇B类期刊收录论文 |
备注:
1)可替代成果:
项目成果出版一部专著可替代1篇SCI期刊/A类期刊收录论文;
项目成果在一级学会或二级分会年会做学术报告可替代1篇EI期刊/B类期刊收录论文,需提交年会会议手册、报告PPT打印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成果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为参加单位之一获省部级工程设计奖一等奖可替代1篇SCI期刊/A类期刊收录论文,获省部级工程设计奖二等奖可替代1篇EI期刊/B类期刊收录论文,需提交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可选成果要求2,论文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刊物为准。
3.由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中文:西部绿色建筑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英文:The Opening Fund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Building in Western China(Project Number));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通讯作者)的完成单位须有重点实验室标注(中文:西部绿色建筑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Building in Western China,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标注方式可参考附件。若未标注(或标注不规范)的,结题验收时不计入研究成果。
4.成果知识产权归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为主。如申请专利,专利权为申请人单位所有。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部绿色建筑重点实验室,202
邮编:710055
电话:029-82201728
邮箱:klgb@xauat.edu.cn
联系人:武文博
附件
开放基金申请书下载地址:开放基金申请书
标注方式: